电动牵引车司机安全作业指导书
一、对操作人员的要求:
1、应由专人驾驶。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训练和考试合格发证,方能驾驶。严禁无证人员动用。
2、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。
二、操作中的注意事项:
1、开电动牵引车前要检查刹车、喇叭、转向机、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备完好,不完好可须进行维修更换,完好后方可开车;电动牵引车启动前或启动后必须按规定鸣喇叭;运行时,要严格按照井口信号指示灯行驶;行车中不准吸烟、饮食和闲谈。
2、严禁超重、超长(车身前不得超出、后不准超一米,超车件要加拖挂车)、超宽(车身左右0.2米)、超高(从地面算1.8米)。滚动物件或零星小件,必须捆绑牢固或装入箱槽内。影响视线或环境复杂,应由人为司机引路;严禁超速行驶,运行速度控制在10km/h之内。
3、驾驶室,不准超员坐人,无扶手或拦板的车厢严禁载人。车辆在行驶中,严禁任何人爬上、跳落。严禁跟车人员(不得超过两人)坐在车厢梆扳和铲杆托架上。
4、严格限制电动牵引车每次牵引的车辆数。
5、机车或矿车掉道不得用电动牵引车硬拉复位。
6、停车后离开车,要取钥匙,并要加锁。
7、司机离开电动牵引车时,应带走反向手柄,并按顺时钟方向转动制动手轮,使电动牵引车处于制动状态。下次上车操作时,首先应将手轮制动处于缓解状态,再进行上述操作程序。
8、工作完毕后,对电动牵引车各部必须认真检查和清扫,发现问题时,要及时修理和排除、要切断电源。
三、出现故障的应对措施:
1、电动牵引车在运行中如发生故障,应将主手柄迅速退回“零”位,以免损坏设备。
2、电动牵引车运转部件如有不正常声响,各轴承部位有异常发热现象,应停车检查,排除故障。
3、电动牵引车在运行时如有异常现象,应立即停车,检查各电气设备(包括连接导线),若发现绝缘有损,应停止使用,另派电动牵引车将其拉回车库修理。
4、电动牵引车需要制动停车时,必须操作司机控制器的手柄置于“制动”位减速再采用气制动或手轮制动(这时应将主手柄置于零位)、严禁采用开倒车的办法来制动。电动牵引车若需要反向运行时,也必须待车辆制停后,方可操作反方向运行,以免损坏设备。
5、使用中熔断器损坏,不得换用与规定不符的熔段丝或铜丝代替。应找专门的售后或工作人员维修。
6、电源装置盖上严禁防止任何物件,对掉落到盖上的异物应及时清除,以防箱盖变形,造成电池短路。